根据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辽委办发[2009]55号),设立铁岭市体育局,正处级建制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铁岭市体育局的职责调整:
(一)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(二)加强体育公共服务,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,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。
(三)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。
铁岭市体育局的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,起草规范性文件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。
(三)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开展国民体质监测;监督实施健身气功管理的政策、法规。
(四)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及全市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;指导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;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。
(五)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。
(六)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,发展体育市场,制定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。
(七)管理体育外事工作,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。
(八)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,组织参加全国性和全省性重大体育比赛。
(九)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。
(十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
市体育局办电话: 024-74992123
E_Mail:tltyj@163.com
地址: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
邮政编码:112608